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伟勇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贺州市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审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研究各项法律法规。充分保障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开展述法工作,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对照《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上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指出问题逐项研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坚持党对审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践行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廉政风险管控,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强国”APP线上平台作为学习活动的有效载体,“自主学”与“集中学”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理论和法治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领域,聚焦主责主业、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在财政审计、经责审计、民生审计、公共工程审计等多点发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全力护航我市重大政策、重大资金、重要民生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审计宏观调控重要工具作用。二是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我局每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度、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等事项列入审计实施方案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
(三)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贺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相关规定,聘请两位律师、邀请一位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书面征求意见、邀请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局综合审理科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完善相关材料,并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均归档保存,确保我局的行政执法决策合法、合规,促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2023年,我局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四)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加强审计执法监督指导,提升审计质量检查的深度与广度。围绕审计主责主业和审计规范要求,定期对县(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经常性开展审计现场项目质量检查,推动全市审计工作质量提升。三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审计公告制度,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做好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审计情况、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总结、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等。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制度制定和执行。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依法依规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要求,2023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需要清理、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我局已编制完成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贺州市审计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备案。
(六)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实施审计项目的契机,对被审计单位普及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坚持审计到哪里,普法就到哪里。二是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围绕宪法、审计法、民法典等社会热点,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法治主题党日活动及重要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会,同时通过局网站、各类LED屏、普法宣传栏等媒介开展普法活动,对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宣传普法内容,进一步扩大审计影响面,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积极组织审计干部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普法学习率、参考率及考试及格率均达到100%。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计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要不断拓展,与业务工作的融合需要持续深化。
(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形式有待拓展。开展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依靠纸质宣传材料、现场宣讲授课等传统方式进行宣讲,方式不新、灵活性不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载体、新需求条件下对法治教育工作的更高要求。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贺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结合审计机关职责特点和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继续推进和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政治强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体审计人员深入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加强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不动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加大问题揭示和查处力度,有关重大问题线索、违规违纪事项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
(二)以学法带动业务能力提升。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两手抓,将学法普法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文明单位建设以及各项审计业务工作中,利用办公区域宣传栏、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审计法治文化氛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审理法规业务培训,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强化边审计边普法的工作理念,确保审计到哪里,审计普法就宣传到哪里。
(三)加强依法审计能力。紧盯审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强化审计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审计质量检查,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审计。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提高审计技能水平,努力把审计工作推向更高水平,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贺州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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